The Imago Dei as Human Identity A Th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作者:Ryan S. Peterson於:Journal of Th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Supplements, 2016, 卷 00014eBook Collection
Human Identity 翻譯為「人類身份認同」會比較貼切。所以主題可以是:透過 Imago Dei 獲取人類身份的認同
imago Dei 過去學者的說法
- David J. A. Clines 1967年
Clines重點在於回到當時創世記作者真正想要表達的「上帝的形象」。Clines 的論點似乎在於,哲學、宗教乃至後來的聖經反思都會阻礙釋經者的工作。他試圖將《創世記》第一章的意義完全置於其人類作者的意圖之中。
Clines 駁斥了對“形象”的傳統解釋,即“將形象置於人的某種精神特質或能力之中”,因為它忽略了聖經的觀點,即人是一個整體,而非不同部分的集合。
Clines 得出結論:人類是神「有形的、有軀體的代表,代表那不可見、無形的神」。 Clines concludes that humanity is God's “visible corpore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invisible, bodiless God."
克萊恩斯認為上帝的形象就是基督,末後的亞當。基督對人類的重現,意味著一個擁有末世盼望的新人類的建立。
此外,克萊恩斯將新約解讀為暗示上帝形像在人類身上透過基督逐步實現的過程。因此,上帝的形象並非在創世記第一章中就已確定,而是只有在基督裡並透過基督才得以完全實現。克萊恩斯早期的結論似乎與他對新約的詮釋相矛盾。只有當創世記第一章與正典的其他部分分開來看時,克萊恩斯關於舊約的論證才能找到其立足之地。
心得: Clines的矛盾在於他認為人類是神「有形的、有軀體的代表,代表那不可見、無形的神」,但對於新約中認為耶穌才能是完全的 Imago Dei 之間的矛盾無法解釋。
- Gerald Bray 1991年
Bray 認為人類被設立為神權統治的象徵的觀點同樣被排除,因為「這將意味著每一個人都是代表神統治的形象。雖然這並非完全不可能,但這與『被揀選的子民』的概念並不契合——他們被呼召以特殊方式遵行神的律法,因此極不可能是祭司文獻(P)的作品。
林前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雅3:9 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
雅3:10 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
布雷將相關經文縮減至《哥林多前書》11:7與《雅各書》3:9,並且因為在他的解讀中這兩段經文都涉及人際關係,他進一步提出:神的形象就是使人能成為一個能夠建立關係的「人」,「那使人被定義為『誰』而不是『什麼』的東西。」布雷將自己的觀點與巴特的看法作對比,主張關係是形象的結果,而非其本質。
人既是「人」,也因此在神面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對布雷而言,神的形象是人與神之間特有關係的基礎——一種個人且需負責的關係。
布雷的結論似乎與《創世記》1章及他所欲詮釋的新約經文相當脫節。將「人之為人」視為神的形象的意涵,幾乎是憑空而來。布雷自己也指出:「基督徒對人的理解是由許多要素構成的,而神的形象只是其中之一。」那麼,為何神的形象必須被解釋為「人之為人」呢?
克萊恩斯與布雷的文章在建構當前討論時具有四方面的助益。第一,克萊恩斯僅依據《創世記》第一章所作的結論,代表了現代舊約研究對「神的形象」(imago Dei)的主要方向。第二,布雷認為「神的形象」應被理解為「人之為人」的結論,已在系統神學家之間廣受接受。第三,在這兩篇文章中,詞彙證據承擔了大部分詮釋的重擔,這是一種在聖經研究中常見的研究方法。第四,在兩篇文章的最後,作者最終以他們認為在神學上更具說服力的結論,取代了基於詞彙證據所得到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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